[面授研討會] 負責人員之職責
概要
本課程將透過近年主要案例,集中討論於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下訂定的證券商負責人員的一般職能及責任。
內容
1. 委任證券商負責人員
2. 證券商負責人員之一般職責
3. 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證券商負責人員之職責
4. 證券商負責人員之操守準則及業務操守
5. 證券及期貨條例下之調查
6. 其他相關事宜
- 內幕交易
- 洗黑錢
7. 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
對象
此課程專為證券商負責人員而設。
證券公司證監會的持牌人及註冊機構之高級管理人員,合規主管和資深證券商從業員對課題有基本之認識亦可參與。
資產財富管理業先導計劃 - 專業培訓資助計劃
本課程已被審批為「提升資產財富管理業人才培訓先導計劃」(以下簡稱「資產財富管理業先導計劃」 其下之「專業培訓資助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本計劃旨在提升資產財富管理業在職從業員的專業能力水準及協助金融服務業內其他從業員學習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使他們能投身資產財富管理業。合資格之申請人按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之要求完成課程後將可獲香港特區政府資助80%學費,上限為HK$15,000。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為資產財富管理業先導計劃之執行機構,有關申請要求之細則及手續,請參閱專為資產財富管理業先導計劃而設之網站(https://www.wamtalent.org.hk/)。
導師/講者
陳步青
Mr Simon Chan is a practising barrister specialising in commercial, securities and banking law. Prior to joining the legal profession, Mr Chan had been working in banking and finance field (including corporate finance and futures dealing) in 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 for over 15 years.
詳情
活動編號
TPRCR23001210
日期及時間
2023年12月5日, 星期二 (6:30下午 - 9:00下午)
2023年12月7日, 星期四 (6:30下午 - 9:00下午)
地點
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康橋大廈17樓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相關主題
語言
Trad. Chi / 廣東話
課程時數
SFC:5.00, PWMA: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