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政策

考生有責任仔細閱讀並理解由學會提供的所有考試/測驗(考試)詳情及政策。申請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以下所列的政策。

考試報名政策
  1. 報名:於截止報名日期前透過學會的電子服務網站學會應用程式(HKSI Institute Mobile)報名參加考試。
  2. 行政費:以非網上報名方式報名參加考試,須另支付行政費。請查閱收費表
  3. 選擇:申請人必須在付款前選擇考試、考試地點/模式(香港考試中心、國際考試中心或遠程考試平台),及遠程考試的監考語言。
  4. 更改:一旦付款完成,您將無法更改考試詳情(試卷、考試地點/模式、監考語言)或日期和時間,除非特定考試試卷允許更改考試場次
  5. 費用:所有已支付的費用均不可轉讓及不可退還,除非符合退出考試政策
預約考試場次政策
  1. 考試日期:您必須安排預約由報名日起計90日內的電腦模式考試(CBE)場次,除非另有說明。
  2. 座位名額:座位有限,先到先得。預約考試的截⽌⽇期並不保證仍有座位餘額可供預約。
  3. 預約考試場次:允許預約同一考試科目和模式的考試場次,需視座位情況而定。
  4. 錯過截止日期:如果您未能在電子服務網站/學會應用程式上所示的預約考試場次截止日期或之前選擇考試場次,將被評為缺席考試費用亦不予轉讓或退還
更改考試場次政策
  1. 適用考試:本服務適用於透過學會報名的以下電腦應考模式考試:
    • 透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卷四及十除外)
    • 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單元一考試卷一
    • 虛擬資產專業人士認證課程核心課程後的培訓考試
  2. 更改考試場次截止日期:更改考試場次的申請必須在更改考試場次申請截止日期前完成,即預定考試場次開始時間前的六個完整日。例如,如您已報名參加星期六上午11:00時開考的考試場次,截止申請日期為前一個星期日上午11:00時前。
  3. 場次餘額:考生可更改至首次報名日期的90日內任何可用之考試場次,視乎餘額和相同試卷及模式而定。
  4. 免費更改:在相同模式下更改至新日期/時間是免費的。國際考試中心的考生可以從一個Prometric(普爾文)考試中心轉換到另一個。
  5. 不接受逾期申請:無論原因如何,在更改考試時間申請截止日期之後不允許提出更改考試場次的請求
退出考試政策
  1. 適用考試:此服務適用於透過學會報名的以下考試:
    • 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
    • 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單元一考試
  2. 退出截止日期:退出考試必須在所報名的考試場次開始時間六個完整日前;如未曾預約任何考試場次,截止限期則為預約限期前 (即退出考試截止申請日期之前)遞交申請。學會一概不會接納在申請截止日期後才提出退出考試的申請。假設您已報名參加星期六上午11:00時開考的考試場次,截止申請日期是在考試日前的該星期日上午11時前。
  3. 退款:只有考試費用扣除港幣500元行政費用後的餘額可退還。
  4. 取消申請:退出考試申請一經遞交,將不能取消。
  5. 退出考試記錄:考生可在預定的考試日期前於電子服務網站上的「已選報即將舉行的活動」分頁或HKSI Institute Mobile手機應用程式「選項」的「我的考試」中查看退出考試之記錄。
特殊需求
  1. 安排:學會可為有特殊需要或有身體殘障的考生提供特別考試安排。
  2. 通知:考生須在成功報名當日,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向學會作出申請,並附上證明文件(如醫生證明),以便學會有足夠時間作出適當的特別考試安排。
  3. 額外費用:考生或須支付在特別考試安排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身份證明政策 
  1. 所需文件:於考試/測驗(考試)當日,您必須出示/提供以下與學會電子服務網站紀錄相符的資料:
    • 由政府簽發並附有您的照片及英文姓名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之原件
    • 您的手提電話號碼最後4位數字或考試確認號碼
  2. 可接受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
    • 身份證(必須包含英文姓名),例子:
      • 香港身份證
      • 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
        注意: 不包含英文姓名的身份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不被接受
    • 護照
    • 通行証,例子: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中國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
      • 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境通行證
      • 中國內地居民出入境通行證
    • 簽證身份書
    •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
  3. 筆試模式考試生還須攜帶列印之准考證。准考證可在考試前三個工作日從電子服務網站下載。准考證印在兩面皆空白之白色A4紙上。
  4. 身份驗證:如果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及/或身份不能被確認的考生,將不會獲准應考。
  5. 驗證過程如監考員對考生的身份有任何懷疑,會拍攝該考生的容貌及/或複印其身份證明文件。考生須除去眼鏡、帽子或口罩確保在照片中能看到他們的全貌。學會會保留該照片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作日後調查之用。如學會未能確定該應試考生之真正身份,則有權令有關考生之考試成績作廢。如考生拒絕讓監考員拍照或複印其身份證明文件,有關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及被要求立即離開試場。
  6. 冒充: 任何冒充或委託他人代考者,學會一概報警處理。觸犯刑事罪行者可被起訴。
遲到及缺席政策
  1. 報到時間:在預定的入場開始時間前到達指定的考試中心或登錄ProProctor應用程式。
  2. 遲到:考試入場開始時間30分鐘後不允許遲到人士及未完成身份驗證者應考。
  3. 缺席:在以下情況下,您將被視為「缺席」:
    • 未能出示由政府簽發並附有您的照片及英文姓名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之原件。有關可接納的指定身份證明文件列表,請查閱身份證明政策;
    • 未能提供已登記於學會的手提電話號碼最後4位數字或考試確認號碼;
    • 英文姓名或手提電話號碼最後4位數字或考試確認號碼與學會記錄內的不符一致; 
    • 考試遲到;
    • 未能通過個人或場地的安全檢查;
    • 使用的電腦或智能手機未符合遠程考試的技術規格,包括安裝及操作設定,導致 ProProctor 無法啟動考試;
    • 缺席考試
    • 沒有預約考試場次。
  4. 更改考試場次:如未能出席考試,不設更改考試場次安排。所有已繳付的費用不得轉讓及退還
個人物品政策
  1. 電子/通訊設備:在進入考試中心/房間前關掉所有電子/通訊儀器,包括手機及手錶。該等儀器必須在試場內保持關閉狀態。
  2. 個人物品:所有個人物品必須放置於指定位置。
  3. 允許物品:只有指定物品(身份證明文件、認可的電子計算機及考試中提供的鉛筆/筆及草稿紙/記事板)可以放在桌上。
  4. 檢查:考試期間所需物品將被檢查。
  5. 頭飾:除非經監考人員特別批准,否則考試期間允許配戴頭飾。
計算機政策
  1. 適用考試:此政策適用於以下考試:
    • 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卷七至十二
    • 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考試單元一
    • 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期終資格考試
  2. 個人計算機:考生可攜帶自己的電子計算機,但必須是學會認可的型號。
  3. 屏幕計算機:考試系統預設提供屏幕計算機
  4. 認可型號:獲學會認可之電子計算機型號名單每年更新,可從學會網站下載
結構性題目語言政策

考生必須選擇一種語言(英文、繁體中文或簡體中文),並在整份試卷或系統中一致使用。嚴禁在任何題目或整份考試中混用語言(例如:關鍵詞使用一種語言,解釋使用另一種語言)。任何答案若使用不同語言,將不獲分數。在遠程考試中,輸入法限制僅能以英文作答。

考試材料
  1. 交回考試材料:考試結束後,您必須交回所有考試材料,經監考員批准後方可離開試場/ProProctor應用程式。
知識產權
  1. 擁有權:所有考試材料爲學會的財產及擁有權,並嚴格保密。考生參加考試,即表示承認學會對其擁有獨家的知識產權,並且不公開考試題目。違規行為可能會導致學會採取適當的行動,考生將對學會遭受的任何損失、損害及費用承擔責任。
  2. 禁止設備:考生不得使用或被提供任何他們合理地知道是以不正當方式取得、購買或準備的裝置、材料或方法「不適當設備」 ) ,以協助、便利或使他們能夠破壞由學會舉辦的任何考試的公正性。使用該等不適當設備可能構成學術及專業失當行為,學會保留向有關專業及/或監管機構報告的權利。
因天氣惡劣或突發情況取消/重新安排考試
  1. 如期進行:除非學會正式宣布取消考試,否則考試將如期進行。考生應留意學會網頁及HKSI Institute Mobile手機應用程式,以獲取考試安排之最新公佈。
  2. 通知方式:考生將通過以下方式收到有關考試安排或取消的通知:
    •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考試中心:
      • 通過學會的電子郵件
      • 通過HKSI Institute Mobile手機應用程式
    • 國際考試中心或遠程考試:
      • 通過Prometric的電子郵件 
  3. 天氣情況:在發出熱帶氣旋(俗稱“颱風”)八號或以上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時,學會通常會在預定開始時間前至少兩小時在其網站上及HKSI Institute Mobile手機應用程式宣布取消考試。對於在澳門舉行的資格考試,請點擊此處查看取消及/或重新安排於澳門舉行資格考試的指引
  4. 考試期間:如果在考試進行期間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考試將繼續進行直至預定結束時間。
  5. 突發情況:如考試期間出現突發情況或無法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的技術問題,學會將以其他方式(例如筆試模式考試替代該考試,或盡快重新安排考試。退款的要求將不被考慮。
  6. 退款:如考試被取消,並且沒有重新安排考試,學會將在30個曆日內全額數退還適用的考試費用。考生毋須申請退費。
  7. 責任:學會對因取消及/或重新安排考試而導致考生的任何損失不承擔責任。
  8. 自行決定:學會保留自行取消或重新安排考試的權利。
考試違規行為

於考試/測驗(考試)任何階段出現的違規行為,可能導致考生即時被暫停參加所有日後的學會考試。考試成績將會被保留,直至違規調查及紀律處理程序完成。嚴重個案可能會提交予考試紀律小組進行正式審議及裁決。 

  1. 考生責任:考生必須在任何時候完全遵守最新的考試規則。學會不接受任何因誤解或錯誤解讀監考人員(包括監考員,簽到專員)而違反考試規則的解釋作為合理辯解。
  2. 定義:考試違規行為是指任何違反考試規則或損害考試公平性、完整性或安全性的行為。此類行為可能發生於考試前、簽到期間、考試進行期間、上廁所時間及考試結束後。違規行為可能包括作弊、剽竊、冒名頂替、串通舞弊、破壞考試秩序、偽造、未經授權存取考試資料或資訊等。
  3. 違規行為示例
    以下列出的行為為違規行為的示例,並非詳盡列舉。任何可能損害考試公平性、誠信性或保安性的行為,均可能被視為違規行為。

    考試期間的違規行為
    於考試期間出現的違規行為可能包括(例如):
    i. 與監考人員以外的任何人交談;
    ii. 未有遵從監考人員的合理指示;
    iii. 在遠程考試期間,房間內有其他人士或動物在場(無論是否有互動或協助行為);
    iv. 朗讀任何試題內容;
    v. 與其他考生分享任何考試物品或工具(例如文具、電子計算機);
    vi. 擁有或使用未經授權的物品(例如文件、書籍、筆記、字典或其他溫習資料);
    vii. 擁有、接觸、使用或未關閉未經授權的電子儀器(包括具備通訊、掃描、拍照、錄像/錄音、上網功能或違反「計算機政策」及「字典政策」的功能);
    viii. 在身份證明文件、身體或其他物品上書寫或附加任何信息;
    ix. 未獲指示即開始作答,或在被要求停止後繼續書寫/擦除;
    x. 查看、偷看或抄襲其他考生的資料或電腦屏幕;
    xi. 使用未經授權的筆記、書籍、書面資料或電子儀器;
    xii. 容許其他考生抄襲其作答內容;
    xiii. 在考試中心/考試室內任何時間或考試期間拍照、錄像或錄音;
    xiv. 以任何形式或媒體複製任何考試資料或內容;
    xv. 試圖攜帶任何考試資料或內容離開考試室;
    xvi. 未經許可擅自離開試場、遠程考試中離開鏡頭範圍/遮擋鏡頭;
    xvii. 在試場任何地方飲食、抽煙或亂扔垃圾;
    xviii. 代替他人參加考試;
    xix. 在考試前或試場期間造成干擾或騷擾;
    xx. 蓄意破壞考試資料或試場的財產;;
    xxi. 對監考人員或其他考生使用威脅性、粗穢或侮辱的言語或行為;

    非考試期間的違規行為

    於考試以外時間出現的違規行為可能包括(例如):
    xxii. 容許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xxiii. 竄改或偽造考試成績、證書或記錄;
    xxiv. 干擾考試系統以獲取未經授權存取權限、繞過安全機制、操縱資料或安裝惡意程式;
    xxv. 未經授權擁有、散播或披露學會考試資料或資訊(不論用途為個人、協助他人或牟利);
    xxvi. 在停考期間報考或建立/使用多個電子服務網站帳戶以參加考試。
     
  4. 停考期間參加考試:如考生於停考期間嘗試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將會作廢。此類個案可能會提交予考試紀律小組進行正式審議及進一步處理。 
  5. 處理考試違規及紀律程序:  
    i. 紀律處分權限
    o 學會將審查所有違規個案,並考慮相關證據、考生解釋、減輕處罰因及任何考試或違規紀錄。 
    o 個案可能會提交予由考試委員會獨立成員組成的考試紀律小組作出裁決。
     
    ii. 紀律處分方式:
    o 即時停考:涉嫌違規的考生將即時被暫停參加所有日後的學會考試。考生成績將會被保留,直至調查及處理程序完成。 
    o 停考及更改考試場次安排:被停考的考生不得報名或參加任何考試場次。考生可根據學會的「更改考試場次政策」或「退出考試政策」申請改期或退考。 
    o 可能的處分結果:根據考生的違規行為的性質、考生的意圖、對考試公正性的影響以及考生過往違規行為的記錄,學會可能會對考生採取各種行動: 
    a) 書面警告:適用於不影響考試誠信的違規行為。
    b) 取消考生考試資格:適用於不影響考試誠信的擾亂秩序或潛在作弊行為。
    c) 暫停考生參加考試,為期六個月至五年:適用於蓄意作弊、挪用試題、影響考試誠信、威脅考試安全或涉及道德/法律問題。
    d) 其他紀律處分:由學會酌情決定。
     
    iii. 紀律處理程序
    o 通知:考生將收到電郵通知,列明涉嫌違規行為及可能後果。 
    o 考生回覆:考生可於收到通知後十個工作天內提交書面電郵回覆,並提供任何可減輕處罰的因素。 
    o 最終決定:學會一般會於收到考生回覆後一個月內發出最終決定。 

    iv. 通報及記錄
    o 學會可根據考試隱私政策第 vii 條,向相關專業或監管機構通報違規行為。 
    o 學會保留通知執法機構、持份者及在其網站上公布違規個案資料的權利。 
    o 所有違規個案將記錄於學會保存的考生個人檔案中,並可作日後評估或紀律決策的參考。 
  6. 上訴安排:考生如對紀律處分有異議,享有提出上訴的權利。
    i. 上訴處理權限:
    o 上訴由考試上訴小組負責審理,考試上訴小組由學會董事局的獨立成員組成。
    o 考試上訴小組將審閱所有相關文件,並決定是否需要舉行聆訊。

    ii. 上訴聆訊: 
    o 聆訊可使用英文或中文(粵語或普通話)進行,視乎上訴小組組成而定。

    iii. 法律代表權
    o 考生有權在上訴過程中尋求法律建議、安排法律代表或傳喚證人參與聆訊。
    o 如果需法律代表或傳喚證人,有關申請須於聆訊日期前至少五個工作日提交書面申請,並由上訴小組主席酌情批准。

    iv. 最終裁決: 
    o 考試上訴小組作出的決定為最終裁決。

    v. 上訴程序 
    o 上訴申請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並清楚列明上訴理由,於收到紀律處分決定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提交予考試上訴小組。
    o 每宗上訴申請須繳付1,000港元行政費用。除非上訴獲接納,否則費用不予退還。
舉報政策

舉報人可以向學會報告任何不當行為案件。學會將調查這些報告以確保指控的完整性。學會將保密舉報人的身份,只有在徹底調查需要時,並經舉報人同意後才會披露其身份。

如需舉報任何不當行為,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通知學會。

成績及證書
考試成績
  1. 所有考試成績分為以下幾類:
    • 「合格」或
    • 「不合格」或
    • 「缺席」
  2. 電腦模式考試的考生,在考試結束後,考試系統將顯示其考試成績評級。
  3. 您可於考試後指定時間登入電子服務網站 及HKSI Institute Mobile 手機應用程式下載及列印其考試成績通知書及表現分析報告*。如果在上述時間後一天仍無法從電子服務網站獲得考試成績通知書,請電郵 [email protected]與學會聯繫。
  4. 考試成績通知書及表現分析報告*將在有關考試日期起1內,顯示在電子服務網站內供考生下載及列印。
考試成績覆核
  1. 如您認為成績評分有誤,可向學會申請成績覆核。這項服務不適用於在中國內地及台灣舉行的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
  2. 在考試成績發布後21個工作天內,向學會以書面提出申請。考生須於申請信函中列明考試名稱、試卷、日期、考生姓名及其電子服務網站登入名稱。
  3. 學會會按每個考試場次的成績覆核申請收取行政費用(有關收費表付款方式請參閱學會網站)。所有已繳付之費用概不得轉讓退還。惟考試成績覆核後,如發現成績評分有誤,則已繳付之行政費用將予退還。
  4. 學會通常會在收到您的書面申請後的7個工作天內通知您。基於保密理由,所有成績覆核報告只會以郵寄方式寄予有關考生。
  5. 學會對成績覆核擁有最終決定權, 及具約束力。
考試證書
  1. 您在指定期間內考獲指定組合的試卷,以獲取學會頒發的證書。有關完成要求,請參閱相關考試的證書部分。 
  2. 在任何情況下,完成期限將不會被延長。 
  3. 任何考試的試卷均不獲豁免。
  4. 資格考試、強積金中介人考試,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銜接課程培訓後考試及虛擬資產專業人員證書核心課程培訓後考試的證書將於考試日期後的指定時間內在電子服務網站 及HKSI Institute Mobile 手機應用程式內提供。您可於考試日期後一年內下載及列印證書。
  5. 如果您在上述時間後一天仍無法從電子服務網站獲得證書,請電郵 [email protected]與學會聯繫。
  6. 學會/香港信託人公會會直接通知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信託培訓證書考試考生領取證書的日期。在通知日期後六個月內仍未領取的證書將被銷毀。
  7. 請妥善保存您的證書,學會不會重新簽發證書。
  8. 注意:監管機構牌照/專業團體註冊與學會證書有不同的要求。我們強烈建議您直接與監管機構/專業團體聯絡,以瞭解發牌/註冊要求。
考試成績通知書及證書遺失或損毀
  1. 如遺失或損毀其考試成績通知書及/或證書[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強積金中介人考試],或在電子服務網站顯示到期日後仍需要此文件,可於相關考試的考試日期起計算7年內透過電子服務網站 /學會流動應用程式「電子表格」分頁中申請考試成績證明書
  2. 成績證明書會按每張考卷發出,考生亦可選擇以往在學會證書上列出曾取得的所有成績評級。
  3. 學會會按每份成績證明書的申請收取行政費用(有關收費表付款方式請參閱學會網站)。所有已繳付之費用概不得轉讓退還
  4. 可於收到申請及付款確認電郵後約30分鐘登入電子服務網站/學會流動應用程式,在「電子表格」分頁中申請紀錄下載及列印其成績證明書。下載連結於相關申請日期起1年內有效。

表現分析報告只適用於資格考試、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單元一考試,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銜接課程培訓後考試、虛擬資產專業人員證書核心課程培訓後考試及信託培訓證書考試。 
除非另有說明,所有文件將以電子形式發出。
此部分不適用於《內地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該考試的相關安排請按此

考試隱私政策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下稱「條例」)已於1996年年底實施,本說明讓考生瞭解他們在向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學會)提供個人資料時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學會如何運用和處理考生個人資料。

  1. 由報考至考試/測驗(考試)完畢,如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須通知學會。
  2. 學會運用考生的個人資料作下列用途:
    i 處理報考及業務推廣事宜;
    ii 通知考生有關考試資料;
    iii 保存考生記錄;
    iv 向考生發放考試成績;
    v 上載 CIIA 考生的全名及被授予 CIIA 稱號至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 , ACIIA)網頁(除部份 CIIA 考生以書面特別要求不欲其成績上載於 ACIIA 網頁);
    vi

    向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證明考生的考試相關資訊;

    • 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期終資格考試 (CIIA®) - 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CIIA)
    • 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單元一考試/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銜接課程培訓後考試 - 私人財富管理公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 香港黃金交易所資格考試 - 香港黃金交易所
    • 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資格考試)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金管局
    • 在澳門舉行之資格考試 - 證監會、金管局及澳門金融學會
    • 強積金中介人考試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
    • 內地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信託培訓證書考試 - 香港信託人公會
    vii 向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報告違反考試規則的考生的資料、向警方報案、通知相關持份者及在學會網站上展示有關不當行為的案例;
    viii 轉交、發放、披露或提供予證監會及金管局用作監察、核實及進行核對(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第2條所界定的“核對程序”)的目的,以及為協助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執行和履行其職能的其他相關用途;
    ix 通知考生有關任何學會認為適合考生之活動、課程、考試、產品或服務的資料;
    x 進行研究或統計分析;
    xi 推廣及提供由學會、證監會或由學會指定的其他人士所提供的服務;
    xii 發放資料予學會代為執行、進行或舉行考試的有關人士,及代表學會代為執行、進行或舉行考試的任何人士;及
    xiii 其他有關用途。 
  3. 學會將對考生的個人資料保密,但在工作過程中,學會可能會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將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與本身的記錄比較、移交或交換。「記錄」學會所持有/日後取得作上述或其他用途的資料。
  4. 根據該條例,您有權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惟須符合條例所定的方法和限制。
  5. 條例亦訂明,學會可向查閱資料的人士,收取合理行政費用。
  6. 如您欲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可以書面方式向學會提出,地址如下: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
    太古坊康橋大廈17
    課程及考試部行政主任
  7. 如考生不希望收取學會所舉辦的活動、課程或考試的資料,請以書面通知學會。
CIIA 期終資格考試的特定政策

考生註冊政策

  1. 註冊:如首次報考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期終資格考試,考生必須透過學會電子服務網站的電子表格申請註冊成為CIIA註冊考生。點撃此處查看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期終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2. 文件:申請人須提供學歷證書、成績單及其他證明文件的影印本。
  3. 費用:所有已付費用不得轉讓。一經付款,申請人不得要求取消註冊申請及/或更改考試語言。
  4. 刪除註冊記錄: 如欲從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考試名冊中刪除您的姓名,請向學會提交書面申請。CIIA考生亦可能因紀律原因,其名字在CIIA期終資格考試的註冊考生名單中被刪除。詳情請參閱以上考試不當行為部分。

計算機政策

  1. 使用計算機:CIIA 期終資格考試允許考生使用計算計算機
  2. 個人計算機:考生可攜帶自己的電子計算機,但必須是學會認可的型號。
  3. 認可型號:獲學會認可之電子計算機型號名單每年更新,可從學會網站下載

字典政策

  1. 字典使用: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期終資格考試考生可于考試時使用非專題的翻譯字典(即不同語言的對照,沒有任何注釋)。考生嚴禁于考試中使用金融、專題及電子字典。
內地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考場規則
  1. 考場紀律
    1. 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內進行,考生應在預定的入場開始時間前到達指定考場報到,並按照考場工作人員指示完成現場拍照。有關相片將顯示在考試成績單上。如考生拒絕按照考場工作人員的要求完成現場拍照,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有權拒絕考生進入試場及/或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其已繳付之費用概不得轉讓及退還。
    2. 所有個人物品將被檢查。除宗教或文化目的外,考試期間不允許配戴頭飾。
    3. 考試入場開始時間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而該考生則視為缺考。
    4. 考生進入考場後,直至離開該考場,應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及安排。
    5. 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攜帶准考證和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准考證可在考試前三個工作日從電子服務網站下載。准考證應打印在兩面皆空白之白色A4紙上。如果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及/或身份不能被確認的考生,將不會獲准應考。
    6. 考生應確保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已處於關閉狀態直至離開考場(包括手機鬧鐘等)。考試過程中,如果發現考生手機未關閉或有翻看手機的情況,監考老師將該情況記錄在《考場紀律單》上。
    7. 考生應按准考證上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後自覺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備監考人員檢查。
    8. 考試過程中,考生桌面上只放置HB鉛筆、橡皮、准考證及身份證等,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按監考人員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考試期間未經監考老師允許,考生不得取用已經存放的個人物品。
    9. 在考試過程中,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考場安靜,如有查詢,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
    10. 考生進入考場直至考試結束前一律不得擅自離開座位和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暫離考場,必須有監考人員陪同。
    11. 考試開考4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提前交卷的考生,將答題卡、試卷反轉平置於桌面,待監考人員清點無誤收回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或喧嘩。 離場時不得將答題卡、試卷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
    12. 考試時間結束,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卷,並將答題卡、試卷留於桌面,待監考人員清點無誤收回後,離開考場。
    13. 考生在考試期間,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如被監考人員發現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應主動配合監考人員的檢查。
  2.  違規處理
    1. 協會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類,並相應採取取消當場成績、取消當次全部考試成績、禁止一定期限內參加考試以及認定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等措施,上述違規資訊將納入證券行業執業聲譽激勵約束機制。因一般違規、嚴重違規、特別嚴重違規被協會採取禁止一定期限內參加考試等措施的,禁考期間內參加考試的,成績無效。
    2. 考生存在以下輕微違規情形之一,經勸告無效的,協會將採取取消當場成績的措施:
      1. 未按要求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規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座位的;
      3. 被判定考試成績異常,且未按要求重新參加考試的;
      4. 將准考證、草稿紙帶離考場的;
      5. 應當給予相應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
    3. 考生存在以下一般違規情形之一的,協會將採取取消當場成績、自違規行為確認之日起十二個月內禁止參加考試的措施:
      1. 在考試過程中查閱有關紙質材料的;
      2. 偷看、抄襲答案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的;
      3. 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實施影響他人考試行為的;
      4. 應當給予相應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
    4. 考生存在以下嚴重違規情形之一的,協會將採取取消當次全部考試成績、自違規行為確認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禁止參加考試的措施;同時,協會將對上述考生中完成執業登記或正在進行執業登記申請的人員採取認定二十四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的紀律處分:
      1. 在考試中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查閱相關內容的;
      2. 偽造相關證件、檔案、證明等其他材料取得考試成績的;
      3. 故意損毀、破壞考試設備的;
      4.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由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的;
      5. 應當給予相應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
    5. 考生存在以下特別嚴重違規情形之一的,協會將採取取消當次全部考試成績、自違規行為確認之日起六十個月內禁止參加考試的措施;同時,協會將對上述考生中完成執業登記或正在進行執業登記申請的人員採取認定三十六個月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的紀律處分:
      1. 組織作弊,或者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行為提供便利的;
      2.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 抄寫或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4. 在考試過程中使用器材接收、發送有關資訊的;
      5. 威脅、侮辱、誹謗、毆打或報復工作人員,造成工作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6. 應當給予相應處理的其他違規行為。
  3. 違規申訴
    考試當場發現違規行為的,考生如對考試現場違規處理有異議,須在考試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出書面申辯意見。
    考試之後發現違規行為的,協會應向其發送通知,告知其違規事實和初步處理意見,考生對違規認定及初步處理意見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出書面申辯意見。

時間參考: 

  • 考試規則內所提及的時間均以國際計量局[Bureau International des Poids et Mesures (BIPM)](https://www.bipm.org/en/)公佈的標準時間為準。

決策許可權: 

  • 所有關於詮釋考試規則的事宜,概以學會的最終決定為準。如最新考試規則與學會公佈的其他文件存有差異及/或不符,概以最新考試規則為準。

語言版本:

  • 如最新考試規則的中、英文版本存有差異及/或不符,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公告將以英文及/或廣東語發布。您有責任處理任何語言困難。
行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