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隱私政策

《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下稱「條例」)已於1996年年底實施,本說明讓考生瞭解他們在向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學會)提供個人資料時的權利和責任,以及學會如何運用和處理考生個人資料。

  1. 由報考至考試/測驗(考試)完畢,如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須通知學會。
  2. 學會運用考生的個人資料作下列用途:
    i 處理報考及業務推廣事宜;
    ii 通知考生有關考試資料;
    iii 保存考生記錄;
    iv 向考生發放考試成績;
    v 上載 CIIA 考生的全名及被授予 CIIA 稱號至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 , ACIIA)網頁(除部份 CIIA 考生以書面特別要求不欲其成績上載於 ACIIA 網頁);
    vi

    向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證明考生的考試相關資訊;

    • 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期終資格考試 (CIIA®) - 註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CIIA)
    • 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單元一考試/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銜接課程培訓後考試 - 私人財富管理公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 金銀業貿易場資格考試 - 香港黃金交易所
    • 證券及期貨從業員資格考試(資格考試)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金管局
    • 在澳門舉行之資格考試 - 證監會、金管局及澳門金融學會
    • 強積金中介人考試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
    • 內地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信託培訓證書考試 - 香港信託人公會
    vii 向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報告違反考試規則的考生的資料、向警方報案、通知相關持份者及在學會網站上展示有關不當行為的案例;
    viii 轉交、發放、披露或提供予證監會及金管局用作監察、核實及進行核對(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第2條所界定的“核對程序”)的目的,以及為協助相關監管機構/專業團體執行和履行其職能的其他相關用途;
    ix 通知考生有關任何學會認為適合考生之活動、課程、考試、產品或服務的資料;
    x 進行研究或統計分析;
    xi 推廣及提供由學會、證監會或由學會指定的其他人士所提供的服務;
    xii 發放資料予學會代為執行、進行或舉行考試的有關人士,及代表學會代為執行、進行或舉行考試的任何人士;及
    xiii 其他有關用途。 
  3. 學會將對考生的個人資料保密,但在工作過程中,學會可能會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將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與本身的記錄比較、移交或交換。「記錄」學會所持有/日後取得作上述或其他用途的資料。
  4. 根據該條例,您有權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惟須符合條例所定的方法和限制。
  5. 條例亦訂明,學會可向查閱資料的人士,收取合理行政費用。
  6. 如您欲查閱或更正其個人資料,可以書面方式向學會提出,地址如下:
    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
    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
    太古坊康橋大廈17
    課程及考試部行政主任
  7. 如考生不希望收取學會所舉辦的活動、課程或考試的資料,請以書面通知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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