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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香港资格考试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开始实施。内地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或期货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可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视作符合香港行业资格 – 经此途径取得行业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如拥有内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如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为了配合《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中国证监会委派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为在内地举办之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的协助机构。自2005年至今,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已在内地举办四次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第五次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考试定于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下午2:00至3:30在上海和深圳同时举行。

有关此考试之详情,请浏览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1. 香港受规管活动的发牌制度
2. 香港及内地专业人员资格互认
3. 香港证监会审批牌照的标准
4. 内地专业人员申请牌照的程序
5. 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 (“香港资格考试”) - 简介
6. 本地监管机构认可
7. 国际认可
8. 内地香港资格考试报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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