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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地 香 港 资 格 考 试
内地香港资格考试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开始实施。内地专业人员(指拥有有效的内地证券或期货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可获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视作符合香港行业资格 – 经此途径取得行业资格的内地专业人员,如拥有内地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的行业资格;如持有内地一般的执业资格,将被视作符合香港代表的行业资格。
为了配合《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
中国证监会
委派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及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为在内地举办之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的协助机构。自2005年至今,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已在内地举办四次香港资格考试(卷一),第五次考试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考试定于2008年7月5日(星期六)下午2:00至3:30在上海和深圳同时举行。
有关此考试之详情,请浏览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
)。
1.
香港受规管活动的发牌制度
2.
香港及内地专业人员资格互认
3.
香港证监会审批牌照的标准
4.
内地专业人员申请牌照的程序
5.
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 (“香港资格考试”) - 简介
6.
本地监管机构认可
7.
国际认可
8.
内地香港资格考试报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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