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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审批牌照的标准
香港证监会订定出《
适当人选的指引
》和《
胜任能力的指引
》以作为审批牌照的标准。内地专业人员如欲在香港工作,亦必须符合《适当人选的指引》和《胜任能力的指引》中所订定出的标准。
《适当人选的指引》勾划出香港证监会在决定某人或法团是否适当人选时一般会考虑的事项。简单来说,适当人选是指俱备与执行的职能有关的学历或其它资历、相关工作经验、财政稳健(不论个人还是公司)、称职、诚实、信誉良好及可靠的人士。
《胜任能力的指引》是香港证监会就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商号与其营业代表或负责人员牌照作出的规定。对法团而言,胜任能力测试为组织架构、监控系统、财务状况、合适的管理业务人员;代表的能力规定为学历、行业资格、行业经验和监管知识;至于负责人员方面,额外的胜任能力规定包括须俱备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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