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目 录 > 内 地 证 券 法 规 科 目 考 试

第 五 次 内 地 证 券 法 规 科 目 考 试 将 于 五 月 份 在 香 港 举 行



随 着 《 内 地 与 香 港 关 于 建 立 更 紧 密 经 贸 关 系 的 安 排 》 协 议 于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 中 国 政 府 已 简 化 香 港 专 业 人 员 (指 持 有 香 港 证 券 及 期 货 事 务 监 察 委 员 会 ("香 港 证 监 会") 发 出 的 相 关 牌 照 之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在 内 地 申 请 证 券 及 期 货 从 业 资 格 的 相 关 程 序 , 香 港 专 业 人 员 只 需 通 过 内 地 法 律 法 规 的 培 训 与 考 试 , 无 需 通 过 专 业 知 识 考 试。 香 港 专 业 人 员 现 可 透 过 学 会 报 考 由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证 券 协 会") 举 办 的 内 地 证 券 法 规 科 目 考 试 。 证 券 协 会 是 该 考 试 的 组 织 机 构 , 负 责 考 试 工 作 。 证 券 协 会 的 考 试 工 作 接 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 学 会 接 受 证 券 协 会 的 委 托 , 全 权 负 责 组 织 香 港 专 业 人 员 的 报 考 工 作 。 有 意 参 加 该 考 试 或 有 兴 趣 认 识 内 地 证 券 业 之 法 律 、 法 规 等 知 识 的 人 士 , 可 报 读 学 会 举 办 的 「 内 地 证 券 法 规 科 目 考 试 」 备 试 课 程

通 过 内 地 证 券 法 规 科 目 考 试 的 考 生 , 可 按 内 地 规 定 向 证 券 协 会 申 请 相 关 的 从 业 资 格 。 持 有 从 业 资 格 的 香 港 专 业 人 员 如 符 合 其 他 要 求 , 可 按 规 定 申 请 相 关 的 执 业 资 格

第 五 次 考 试 将 于 2008 年 5 月 1 7 日 在 香 港 举 行 。 详 情 请 按 此 浏 览 中 文 繁 体 版 本 。

 
 



网站指引 | 常见问题 | 联络我们 | 私隐政策 © 2003 香港证券专业学会 版权所有 翻印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