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2月28日
中國證券業協會舉辦之「第二次內地證券法規科目考試」
將於五月份在香港舉行
隨著《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落實,本地證券業從業員可以便捷途徑,取得於內地金融市場工作所需的從業資格。
為配合上述安排,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協會)特別為香港專業人員組織了「內地證券法規科目考試」(考試)。香港專業人員(即持有或曾於最近3年內持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發出的相關牌照之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現可參加一個內地證券法規的特定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後,便可按內地規定向證券協會申請相關的從業資格。這一類專業人士無需通過專業知識考試,如符合內地的其他要求,可按規定申請相關的執業資格。
首次考試已於2004年在深圳舉行,得到香港專業人員的踴躍支持。第二次的考試將於2005年5月14日(星期六)在香港舉行。
學會負責統籌報考的工作,並將於2005年3月1日(星期二)起接受報名,而截止報名日期為2005年3月24日(星期四)。考試的報名簡章及報名表格可於學會辦事處索取或從學會網址下載(www.hksi.org)。
此外,學會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企業培訓中心」的支持,將於2005年4月23日及24日(星期六及日)舉辦「第二次內地證券法規科目考試」備試課程,上課地點為學會設於香港上環永安中心的培訓中心。課程重點討論考試涵蓋的課題及概念,旨在加深學員對內地證券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認識,從而提升其應考能力。有興趣的公眾人士及本地證券同業均可報讀該課程。課程將由熟悉國內證券法規之專家教授。課程將於2005年3月1日(星期二)至2005年4月14日(星期四)接受報名。
如有垂詢,請與學會聯繫:
行政總裁張為國先生(電話:3120 6288)
企業傳訊總監Tricia Klinger 女士(電話:3120 6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