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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 考 試
香 港 專 業 人 員 申 請 內 地 證 券 從 業 資 格 的 程 序
1.
參加內地證券法規科目考試(考試)。
2.
取得考試合格成績。
3.
取得由中國證券業協會(協會)頒發的《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證》。
4.
直接向協會申請取得內地證券從業資格。申請人須填寫由協會制定的《中國內
地證券從業資格申請表》(可於協會網站
www.sac.net.cn
自律規則欄目下載),
並連同一份經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公證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本
寄至協會:
聯繫人: 汪莉女士
地址: 中國北京市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
富凱大纑座2層
中國證券業協會執業標準工作委員會
(郵編: 100032)
電話: (8610) 6657 5882
5.
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
6.
經核准取得內地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名單在協會網站公告。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有更改,
以中國證券業協會所公佈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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